各基地项目负责人,基地重大项目结项报送材料如下:
通过鉴定结项的项目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8份;
(2)《鉴定意见书(汇总用)》原件3份,《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于其后装订;
(3)项目成果原件8套(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并加盖科研处公章;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
(4)基地项目申请评审书8份。
申请免予鉴定结项的项目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8份。
(2)项目成果原件8套(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并加盖科研处公章)。
(3)基地项目申请评审书8份。
结项材料请先打印一份到社科处审核,并到财务处会计管理科核对结项经费,核对无误后,提交陕西师范大学社科处。
社科处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029-85310345
财务处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9-85310693-601
提交基地项目结项材料时需要向所在基地提交结项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所在基地系统管理员通过基地管理系统报送。(电子邮件:xbyjy@snnu.edu.cn)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