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2010级学生 (研究生、博士生、本科生) 户口现已全部办理完毕,请各学院(部)、中心学生辅导员于2011年3月9日、10日两天,分别到雁塔校区公安处户籍室(办公楼一层东头)和长安校区公安处户籍室(格物楼南侧公安处院内)统一领取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将此表分发给学生,学生可根据自己持证情况自行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1、从未在家办理过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学生,持《常住人口登记表》和身份证工本费20元前往明德门派出所办理照相上传手续。
2、在家已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学生,可不再办理。如果本人需要,也可重新办理,交工本费40元。
3、办证时请穿深色服装,以便现场拍照。
4、《常住人口登记表》是每个学生的重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办完后须马上交给辅导员老师。辅导员老师务必于2011年4月10日前将此表交回户籍室。
5、身份证办理期限大约为两个月时间,学生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条》,以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的校区户籍室领取。
办证地点:明德门派出所(八里村天桥西口、西安邮电学院对面)
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公 安 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