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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我校2018年春季运动会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我校2018年春季运动会将于4月25日—27日在长安校区田径场举行,为保证运动会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动会开幕式定于4月25日(星期三)上午8:30在长安校区田径场举行,请学校党政领导,校长助理,体育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各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直属、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着运动装按时参加开幕式,并在开幕式后参加相关比赛活动。

二、运动会期间,1至8节课程停课,9、10节课程正常进行,教师和学生根据安排参加运动会,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各单位要组织好不参加比赛师生观看比赛,不得组织师生到校外开展其他活动。大会组委会将结合有关情况进行精神文明奖评比。

、校体育工作委员会、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第一集团、校医院及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运动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我校2018年春季运动会顺利进行。

、学校倡导广大师生走出教室、走出办公室、走出实验室,走向操场,以校运动会为契机,加强体育锻炼,积极践行“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每一天,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终身体育观念。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