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部分,是对硕士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也是衡量硕士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为了保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及我院的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申请答辩人员范围
2018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的范围为:2018年6月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申请延期毕业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表”,经导师及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备案。
二、预答辩与预审读
博士生均要通过预答辩并在3月5日之前把签字的预答辩简表交到办公室,全日制硕士(学历硕士)需在3月21日之前完成预审读工作,预审读工作将由研究院办公室统一安排,相关研究生需要在3月15日之前将自己的纸质版毕业论文(2本)和预审读简表(2份)交到办公室,通过预答辩/预审读的学位申请者方可办理学位论文送审手续。
三、资格审查(3月12日至3月15日)
1.硕士研究生
1.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满足一定的工作量,至少要有一年至一年半时间用于论文研究或撰写。
1.2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可以是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也可以结合科研攻关任务从事应用开发研究,但须有自己的见解或特色。
1.3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具体要求如下:
中国史专业:必修课(18学分)=公共必修课(7学分)+专业必修课(11学分);选修课(4-6学分,每位学生应选修至少2门课程);必修环节(6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2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
科学技术史专业:必修课(13学分)=公共必修课(7学分)+专业必修课(6学分);选修课(4学分,每位学生应选修2门课程);必修环节(6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2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
金融学专业、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和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必修课(≥11学分)=公共必修课(7学分)+专业必修课(≥4-6学分);选修课(4-6学分,每位学生应至少选修2门课程);必修环节(6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2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
1.4除少数民族骨干研究生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及学位授予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外,其他类型硕士研究生答辩前成果要求,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学术成果暂行规定》执行,达到要求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科研成果未达到相应规定的研究生,可申请“双盲双优”评审,该评审的要求见《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成果的暂行规定》,符合规定并愿意参加“双盲双优”评审的研究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双盲双优评审申请表》。
1.5凡符合申请学位的要求和条件者,需要在3月12日之前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批表》,由班长统一汇总后交由研究生秘书审核并签署意见。研究生秘书将在3月12日至3月15日期间审核申请者科研成果原件,研究生需本人携带相关成果原件到研究院N119办公室进行审核。学院(中心)审核合格的《答辩资格审批表》交到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老师处,签署学位评定分会审核意见。各分会将审核汇总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学位办备案。
1.6在学期间申请过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由探索项目-博士类)的研究生,应在先关部门办理结题手续,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工作。
1.7硕士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须由指导教师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所在学院(中心)组织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师对论文进行预审。预审读后,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规范》的要求编排印制,经学院(中心)审查符合规定后,方可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合格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审议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2.博士研究生
2.1博士学位论文要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学位论文的完成要求至少两年的时间保障。
2.2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培养学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博士论文的选题应是学科前沿领域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论文的撰写需突出本专业及选题的个性特色。
2.3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具体要求如下:
历史地理专业:总分(≥13学分):公共必修课(5学分);专业课及选修课(6学分)=专业课(4学分)+选修课(≥2学分);开题报告(2学分);学术讲座(2学分)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总分(≥13学分)=公共必修课(5学分)+专业课(4学分)+选修课(≥2学分,含研究方向课程)+开题报告(2学分)+学术讲座(2学分)
2.4除少数民族骨干研究生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及学位授予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外,其他类型所有博士研究生须达到《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学术成果暂行规定》的要求。满足科研成果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以专著作为科研成果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需将其专著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学术水平认定。认定通过后,方可提交校学位办审查备案。科研成果未达到相应规定的研究生,可申请“双盲双优”评审,该评审的要求见《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成果的暂行规定》,符合规定并愿意参加“双盲双优”评审的研究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双盲双优评审申请表》。
2.5凡符合申请学位的要求和条件者,需要在3月12日之前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批表》,由本人交由研究生秘书审核并签署意见。研究生秘书将在3月12日至3月15日期间审核申请者科研成果原件,研究生需本人携带相关成果原件到研究院N119办公室进行审核。学院(中心)审核合格的《答辩资格审批表》交到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老师处,签署学位评定分会审核意见。各分会将审核汇总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学位办备案。
2.6在学期间申请过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由探索项目-博士类)的研究生,应在先关部门办理结题手续,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工作。
2.7学位论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进行评审和答辩。答辩合格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审议通过授予博士学位。
四、论文检测及送审(时间:3月12日-4月10日)
1.硕士生论文送审:硕士论文以盲审的方式送审2位校外专家,硕士送审分为学校送审和学院送审,具体要求如下:
1.1学校送审:学位办确定的匿名送审的学位论文(名单见附件1)。
需办理如下手续:第一步,研究生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将此单按规范填写后提交研究生秘书老师,3月27日前由导师发送PDF盲审论文电子版(该论文即为送审版本)至xbhjbq@snnu.edu.cn;研究生秘书老师检测后合格的论文(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学位办邮箱),需在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第二步,研究生到学位办(文汇楼518室)办理送审手续,并提交如下资料:答辩审批表、经秘书老师签字盖章的“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学校的规定)、预审读表、盲审论文格式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一份(与电子版论文同一版本),送审受理时间截止4月10日,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
1.2学院送审:各培养单位的送审由研究生秘书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电子送审,相关系统操作说明见电子系统平台。
要求研究生按如下程序完成论文提交工作:第一步,3月28日前由导师向院办邮箱xbhjbq@snnu.edu.cn提交PDF盲审论文电子版(该论文即为送审版本);第二步,研究生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并在3月28日之前提交给研究生秘书老师;
研究生秘书老师对提交的PDF盲审论文电子版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论文直接在系统内派送外审。
2.博士生论文送审:每篇博士论文送审5位专家,送审论文为电子版(PDF盲审论文格式)。论文送审安排如下:
2.1博士生论文送审:博士学位论文统一由校学位办组织送审,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评审,学位办受理提交论文的时间为3月24日前。
2.2博士生请准备如下材料:答辩审批表、经秘书老师签字盖章的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预答辩简表、符合盲审论文格式的纸质版学位论文一份(自评表一、二夹在论文中,该份论文留存学位办备份)、与纸质版学位论文一致PDF盲审论文格式的电子版(命名与检测版本一致,将自评表一、表二插入学位论文目录页前)、学位论文信息电子版excel格式(提交时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学位论文和论文信息的电子版发送邮件至yjsxwb@snnu.edu.cn。
3.学位论文检测
博士研究生需要在3月16日之前由导师将电子版的盲审论文(PDF格式)发送至xbhjbq@snnu.edu.cn,并在导师发送论文后由本人持检测申请表到N119办公室进行学位论文检测;
硕士研究生需要在3月28日之前(盲审学生为3月27日之前)由导师将电子版的盲审论文(PDF格式)发送至xbhjbq@snnu.edu.cn,并在导师发送论文后将检测申请表交到N119办公室进行学位论文检测;
所有的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均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在所属学院进行,学校将对各分会检测情况实时抽查,随时将抽查异常结果反馈至相关单位,各分会检测的总体情况将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通报。
学位论文检测版本均为PDF格式,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命名要求如下:
学院代码+学号+姓名,示例011+B13001+张三。
规范命名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经导师签字同意填写完整的“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一并提交给研究生秘书老师,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论文送审等工作程序,检测不合格者按照学校规定处理,具体规定见附件。
4.送审结果的处理
论文外审评阅意见有2篇未通过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论文外审评阅意见有1篇未通过者,研究生和导师可向分会提出加审申请,由所在分会审议决定是否重新送审。为及早处理论文送审中的特殊情况,各培养单位务必及时将评审意见书交回学位办。申请学位论文加审的研究生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评加审申请表》。
五、论文印刷
1.印制答辩论文:5月4日至5月11日,研究生根据外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印制,该论文用于答辩,印制好的答辩论文应提前送达答辩委员审阅。
2.印制存档论文:6月10日前: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定稿,经导师审核后再次印制存档,用于存档的博士论文、学历硕士论文各需5本。
六、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及《学位申请书》
论文送审评阅通过且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符合提交分会的要求的研究生方可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发放《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及《学位申请书》(每人一式2份),申请人按照要求分步骤认真填写。
七、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组织答辩(时间:5月5日至5月20日)
博士答辩由导师组按以下要求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硕士答辩由研究院办公室统一安排。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或七名同行专家组成,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答辩委员中,至少二人是校外的专家,三人以上为博士生导师,答辩主席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要求答辩委员中,至少一人是校外的专家。
3.各答辩委员会中由一名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
4.硕士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经学院(中心)主管领导审查盖章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负责审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委员会批复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提供),《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编上与批复相同的批准号,以分会为单位统一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博士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盖章后,报学位办审批。
5.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会,但不聘为答辩委员会的成员。
答辩过程中,博士生用于报告论文和答疑的时间不少于1.5小时,硕士生不少于1小时。学位申请者的思想品行等综合表现、课程成绩、论文工作、科研成果及评阅意见等情况,由指导教师或教研室指定的有关人员介绍。答辩记录必须由答辩秘书独立完成,不允许由他人誊抄。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硕士生可在一年内再申请答辩一次,博士生可在两年内再申请答辩一次。
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时间:5月26日—6月5日)
各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前,由分委会秘书统一将学位论文最终版(此版论文应与提交给图书馆、学位办的论文版本一致)进行论文复审,文字复制比超过15%以上不可提交分会审议。
各分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审查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等。审查决定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并将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审查博士学位申请者的申请材料,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并负责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相关情况。各分会的会议记录、表决票、表决汇总票原件报送学位办,各分会留存复印件。
各分会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的答辩简况表按要求填写后于2018年6月5日前提交学位办。
九、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本学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安排将在2018年5月中下旬发布通知。
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6月中下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通过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审查决定博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十一、档案材料的形成(时间:6月5日—6月25日)
所有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须向学校图书馆提交(,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我校图书馆主页http://www.lib.snnu.edu.cn/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的电子版学位论文要求与最终定稿的印刷本一致),同时电子版论文须由培养单位收齐后统一报送校学位办。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18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