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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4月2日、3日(星期二、星期三),根据研招办提供的考生联系电话,电话通知每位考生登录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和研究院“河山网”查阅复试安排,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4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在研究院会议室召开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安排复试及录取工作。
    4月7日(星期日),复试考生资格再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复试报到通知单。审核地点在雁塔校区文科科研楼四层研究院办公室。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学生证、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出具);
    2、往届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独考试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将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交于资格审核老师,已备省上检查。
    单考考生复试通过后须在4月20日前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交于研招办,考生单位人事部门必须与报考时所填报的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一致。
    4、同等学力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将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交于资格审核老师,已备省上检查。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复印)。其中应届本科生还须带:学生证、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出具);非应届考生还须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调剂复试考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准考证原件及原报考单位出具的成绩单原件;
    4月7日(星期日),下午3:00,在文科科研楼420教室召开全体参加复试考生会议,传达有关规定和安排。
    4月8日(星期一),专业课笔试。时间:上午8:30—11:30,地点:雁塔校区教学8楼8102教室。
    4月9日(星期二),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点:文科科研楼三层会议室(专业综合面试)、文科科研楼五层研究生教室(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月10日(星期三),对考生总成绩计算和复核,按考生最终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及递补录取名单,交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研究院及时向考生公布。
    4月10~12日(星期三~星期五),考生在雁塔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需考生本人带近期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在校医院领取,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到研究院办公室。
    4月12日(星期五),通过体检并被拟录取的考生到研究院办公室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个人银行卡。复试程序结束,考生可返程,拟录取考生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协议书等)。
二、复试办法
    1、历史地理专业上线考生数大于指标数,实行差额复试,招生人数15人,复试人数26人(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2人,不占招生指标);其他专业无上线考生,只接收优秀生源调剂。
    2、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复试满分为300分,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不量化,专业课笔试150分,专业综合情况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
    专业课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历史地理专业课笔试内容包括中国古代史、中国历史地理、中国自然地理,时间为3小时。参考书目: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第一至第四卷、蓝勇编著《中国历史地理学》、赵济主编《中国自然地理》(第三版)。
    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复试小组现场进行提问、测试,面试时间总计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时必须有现场原始记录,必须现场打分。
    面试分为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两个小组,各小组最少由3人组成,复试小组组长对复试成绩负责,并接受学校监督;小组各成员单独打分,然后汇总计算各考生的平均分,最后由小组全体成员核准签字;所有打分材料均存档以备复核。
    3、笔试、面试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时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90分或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三部分成绩总和低于180分者,也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2门业务课加试,每门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为150分,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中任何一门加试业务课成绩低于9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若两门加试科目复试成绩均合格时,录取原则与非同等学力考生相同。
    5、专业复试和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将复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的45%与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的55%相加为最终录取成绩,即: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5%。专业复试与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调剂(含校内、校外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百分制)”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考生最终录取成绩(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初步拟录取人员及递补录取人员(均按顺序),交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研究院及时向考生公布。
    6、在复试时必须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心理健康情况。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试不量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其他未尽事项请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有关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
                                        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13-4-3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