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院2013年5月16日《关于评选2013年“园丁奖助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本院2013年“园丁奖助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园丁奖助学金评选范围及条件
评选范围:全日制非在职2010级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无违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必修课成绩总平均在7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3、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身体健康。
(二)优秀研究生评选范围及条件
评选范围:2011级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博士)。
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健康、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3、科研态度严谨,科研成果突出。
二、名额分配
1、园丁奖助学金:博士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硕士一等奖3名,二等奖9名。
2、优秀研究生:博士3名,硕士5名。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园丁奖助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成绩单》,于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2、研究院进行审核、初评,并将推荐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研究院于2013年5月27日前将推荐名单及评选材料报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四、需报送材料
1、《奖学金申请表(园丁奖助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2、《研究生成绩单》;
3、科研成果目录和发表论文原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