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院《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暂行办法》和《2015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对我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开题报告和2015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位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各研究中心主任提前做好准备。
一、201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工作安排
(一)考核筛选的目的
对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少数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前途的硕士研究生,可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学习成绩合格并有一定科研能力的硕士生,进入硕士论文阶段;学习成绩较差,或明显表现出缺乏科研能力,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终止学习。
(二)考核筛选的时间
2015年4月20日之前进行。
(三)考核筛选的组织领导
研究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考核筛选工作,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研究中心主任、有关学科负责人和院研究生秘书。
各研究中心组成考核筛选小组,具体负责各中心的考核筛选工作。考核筛选小组成员包括:各中心主任(任组长)、有关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
被考核研究生在各中心规定时间内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交各考核筛选小组,由各考核筛选小组逐个审定。
(四)考核筛选内容和标准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端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刻苦努力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体现当代研究生的精神风貌。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按时上课及参加各种集体活动。
各考核小组依据以上标准对硕士生写出评语并评定等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学习期间,凡受过记过处分、留校察看且又无明显悔改表现者,属政治思想不合格。
2、学科阅读文献课程考核
由导师或导师组负责,考核形式为抽查研究生撰写的读书笔记或读书报告,每位硕士生必须撰写30种文献的读书笔记或读书报告,中期考核时抽查10篇,抽查文献书目由导师确定,导师根据抽查情况评定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资料原件(研究生的读书笔记或读书报告)由导师保存,中期考核时提交中期考核小组备查。考核“不合格”者,中期考核不能通过,不能进入毕业论文写作阶段。
3、课程学习考核
按每门课程结束时考试成绩为准,不再另行考核。必修课(按各专业培养计划执行)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中有两门低于80分,高于75分者为优秀;必修课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其中一门成绩低于75分但高于60分者为良好;必修课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有两门以上(含两门)成绩低于70分,高于60分者为合格。必修课有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4、业务水平考核
包括学术品格、科研水平、论文计划的实施、野外考察或调查、学术交流等情况的考核。考核方式由各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灵活掌握,主要从业务方面对研究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查和评价,特别要考核学生对于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基础理论的掌握、前沿进展及学术史的了解程度,以及学术研究和工作能力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小组同时须对已完成研究工作的学术规范行为进行审查。凡未通过考核者不能开题。
5、考核小组根据以上几方面的考核意见提出筛选结论:对于政治思想优良、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优秀者,可建议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政治思想、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合格者,可进入硕士论文阶段;政治思想、学科文献阅读、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科研学术规范中任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规定者,中期考核不予通过。若是课程学习不合格,允许重修,重修后仍不合格者,则终止学习。对于自愿终止学习并已学完全部硕士研究生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发给研究生结业证书。
二、201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
1、201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在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筛选后进行,亦可与中期考核同时进行,具体安排由各研究中心掌握,但时间不能晚于4月30日。
2、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采用课题立项制,即采取填写国家基金(自然、社科及全国教育科学)申报书的形式并须通过专家评审。硕士生的开题报告由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三、2015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一)论文预审读
1、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过程管理,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规范说明》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院所有参加2015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均需进行论文预审读工作,通过预审读的学位申请者方可办理学位论文送审手续。
2、硕士论文预审读由各研究中心组织,应于4月15日前完成,相关研究生于4月10日前将装订好的毕业论文和《预审读表》一式两份交给各研究中心主任,由各研究中心聘请两位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预审读。
(二)论文送审
1、今年本院硕士学位论文送审一律采用校外盲审,请各位研究生于4月25日前将符合盲审论文格式的纸质版学位论文3份送研究院办公室,请各中心主任与导师商量送审专家名单,并于4月25日前将本中心硕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名单(5至10人,包括专家单位、职称、专业、电话、邮寄地址等详细信息)报送院办,由院办统一随机送审。
2、每篇论文送审2位专家,外审评阅意见2篇均未通过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外审评阅意见有1篇未通过者,研究生和导师可向所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加审申请,由所在分会审议决定是否重新送审。申请学位论文加审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评加审申请表》,该表在研究生院“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表格”下载。
(三)论文答辩
1、各中心自行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应在5月25日前结束,并将全部答辩材料整理好报研究院办公室。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要求答辩委员中,至少一人是校外专家。各答辩委员会中由一名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会,但不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3、每位硕士生的答辩时间不少于1小时。
4、欠学费或住宿费者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再答辩一次。
其他事项按研究生院《2015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执行。
附件: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1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