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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研究院2016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相关工作安排
一、 确定答辩委员的组成及组织答辩(11月10日-11月23日)
导师组按以下要求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或七名同行专家组成,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答辩委员中,至少二人是校外的专家,三人以上为博士生导师;
2.各答辩委员会中由一名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
3.确定答辩时间、地点、答辩秘书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后,请答辩秘书至少在答辩前3天办理答辩审批程序: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一式两份、委员组成相同的填写一张表即可),并交到学院办公室办理审批程序,领取答辩批复、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答辩表决票。博士研究生办理流程同上,但由校学位办审批
4.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会,但不聘为答辩委员会的成员。答辩评议时,应严格执行导师回避制度。
5.答辩过程中,博士生用于报告论文和答疑的时间不少于1.5小时。学位申请者的思想品行等综合表现、课程成绩、论文工作、科研成果及评阅意见等情况,由指导教师或教研室指定的有关人员介绍。答辩记录必须由答辩秘书独立完成,不允许由他人誊抄。
6.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博士生可在两年内再申请答辩一次。
7.答辩优秀率严格控制在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25%以内,外审为优秀的学位论文才有资格获评优秀论文。
8.答辩秘书工作细则(答辩会组织注意事项):
○ 负责组织学生准备会场、设备及答辩海报。
○ 负责在答辩前准备好两份学位申请书。
○ 提前申请答辩委员会组成批复。答辩委员会组成批复应在答辩会议开始时宣读公示。
○ 提前领取答辩决议票,答辩会议必需。
○ 准备好论文评议书两份。
○ 组织参加答辩的学生准备好学位申请书并提交答辩会议签字。
○ 答辩秘书按照给定模板,结合外审专家的评阅意见起草答辩决议,最后由答辩委员会审议确定。
二、答辩材料的形成
(一)11月25日前答辩秘书请将以下材料收集并整理好交至院办。
1.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
2.统招博士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
3.论文评阅意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论文答辩表决票;
5.学位论文答辩简况表(一式两份);
(二)11月30日答辩通过的学生应将以下材料整理好交至院办。
1.归档版学位论文(博士5本);
2.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1份)。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
1.分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审查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等。审查博士学位申请者的申请材料,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并负责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相关情况。
2.分会的会议记录、表决票、表决汇总票原件报送学位办,分会留存复印件。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12月中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决定博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五、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本学期及2017年上半年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一并进行,工作安排将在2017年5月中下旬发布通知,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者关注研究生教育网,并与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保持联系。
六、档案材料的形成(时间:12月10日—12月30日)
各培养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档案归档管理规范》的要求将所有研究生的档案材料整理完毕。
所有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PDF电子版须向学校图书馆提交(12月20日-12月30日期间,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我校图书馆主页http://www.lib.snnu.edu.cn/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的电子版学位论文要求与最终定稿的印刷本一致),同时电子版论文须由培养单位收齐后统一报送校学位办。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16.11.8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