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同学们:
你们好!在你们即将毕业离校之前,学校将发给你们报到证(派遣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这些都是重要证明材料,请妥善保管,到达就业单位后,请马上交给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办理户口申报手续。特别提醒同学们:
1.学校公安处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表”迁往地址必须与“报到证”一致,于6月29日、30日两天以学院、班为单位由辅导员老师或班长到所属校区户籍室领取后,统一发给大家。
2.工作签到外省、外县的同学发放的是户口迁移证,工作签到西安市及西安地区的同学发放的是“常住人口登记表”,离校手续单上不再盖公安处户籍室的印章。
3.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发放到个人手里后,请认真检查每一项内容,如有错误或不清楚的内容,请速与所属校区户籍室更正联系。
4.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仅作为居民迁移户口的证明,不准涂改、转借,遗失须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户口登记机关。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应将此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
5.户口迁移证的时效一般为一个月,请抓紧时间办理,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公安处户籍室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