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16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科发〔2015〕4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编制工作,现就征集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1.工业科技攻关;
2.农业科技攻关;
3.社会发展科技攻关;
4.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5.软科学研究计划;
6.技术转移与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7.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
8.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9.科技惠民计划;
10.县域重点科技项目及区域科技综合能力建设计划;
11.星火计划;
12.火炬计划;
13.重点新产品计划;
14.科技扶贫计划;
15.协同创新计划;
16.科普与科技宣传计划;
二、申报程序
2016年度各类计划项目采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
如申请人需开通帐号,请将姓名、邮箱、手机号码、所在单位等信息发送至caoxiaoyi@snnu.edu.cn集中开通。
(一)项目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和提交相应申报材料,提交申请单位;
(二)经申请单位及推荐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省科技厅;
(三)通过审核的项目,项目申请人通过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有条形码和水印),按要求盖章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受理处。
三、申报要求
(一)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只能申报1项;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
(二)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须经“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未经网上申报和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我校申报的项目通过陕西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四)请项目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有关申报工作,避免在受理截止期前集中申报,造成拥堵,影响项目申报。
四、受理时间
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系统填报时间:
(1)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前填报系统并提交到学校审核。
(2)其它类别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前填报系统并提交到学校审核。
纸质材料接收时间:
(1)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2015年8月13日(星期四)前报送(A4纸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
(2)其它类别项目:2015年8月20日(星期四)前报送(A4纸双面打印,一式7份)。
所有纸质材料按项目申请书、建议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的顺序简装成册,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申请书盖章页请保留单面。材料报送地点: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校务楼421办公室)。
五、其它事项
1.请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2016年度陕西省科学研究发展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根据指南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2.工业科技攻关、农业科技攻关、社会发展科技攻关等计划原则上单项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其余各类计划支持额度详见2016年度陕西省科学研究发展计划申报指南。项目负责人根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经费预算(相关要求请见附录信息),政府资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筹解决。
3.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条件:
(1)面上项目(研究期限:2016年1月-2017年12月):A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B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C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2)青年人才项目(研究期限:2016年1月-2017年12月):A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B具有博士学位;C申请人截止2016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重点项目(研究期限:2016年1月-2018年12月):A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创造性科研成果。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思路和应用前景;B重点项目优先支持陕西省重点实验室主要学术骨干申请的相关项目,优先支持解决产业需求的基础研究,优先支持能带动学科发展、形成知识产权成果的基础研究;C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4)限项规定:A申请者可申请(含参加)省基础研究计划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B获得过青年人才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青年人才项目。C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内容申报省基础研究计划;同一年度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内容申报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5)面上项目、青年人才项目原则上单项一般支持额度不超过5万元;重点项目原则上单项一般支持额度为10万元。
4.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条件:A.申报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B.申报人与在陕注册独立法人企业签订有横向合作研发项目,且经费已全部到账或部分到账;C.技术合作研发合同或协议为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签订;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限项规定:我校推荐项目数为5项。请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申请人于7月25日前填报《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2)并发送至kexie@sn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5.科技厅不受理个人报送项目。
六、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咨询相关计划归口处室。具体申报受理联络方式如下:
1.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曹晓仪;董维权
联系电话:85310462;15309296251
2.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联系人:燕志伟
联系电话:029-81773390
3.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科技服务大厅
联系人:韩非、李磊、杨海燕
联系电话:15339113537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700-4550
附录:经费预算说明
研究经费包含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陕师校发〔2015〕33号)相关要求,有间接经费管理要求的项目,学校按照以下方案提取管理费和绩效(500万元以下):
A.学校科研管理补助支出=(直接经费-设备购置费)×11%;
B.学校资源占用费=(直接经费-设备购置费)×4%;
C.绩效支出=(直接经费-设备购置费)×5%;
其中,A、B两项归入管理费。
根据以上计算依据,在填写预算的过程中,可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间接经费:
间接经费=(总经费-设备购置费)×1/6;
管理费=间接经费×75%;
绩效支出=间接经费×25%;
附件1:2016年陕西省科学研究发展计划申报指南.doc
附件2:协同创新项目申请表格.xlsx
附件3:预算计算表.xlsx
科学技术处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