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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研究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7号)文件要求,《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规定,现将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研究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复试日程安排
    1、2016年5月15日,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提供的复试名单通知学生参加复试。
    2、2016年5月18日早上9:00开始复试复试地点:雁塔校区文科科研楼三层会议室(历史地理专业)、雁塔校区文科科研楼502教室(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
3、2016年5月19日,将各专业复试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制表,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最终成绩、导师(组)意见等相关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注意事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填写《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简况表》(附件),并将此表在5月18日早上8:30之前交到西北研究院417办公室,否则不予安排复试。
二、复试所需材料
除提交《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简况表》等学校规定的材料外,所有参加西北研究院博士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要求纸质,各1份):
1、近5年科研成果清单,代表作1篇;
2、入学后研究计划。
三、复试方式
    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生招生考试的复试和录取,根据学校要求,我院采取复试成绩量化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复试。复试开始前,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充分讨论评分标准。复试成绩一旦确定不得改动。
    1、综合素质考核和心理健康测评: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由复试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专业复试。
    2、专业知识考查评分(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满分50分。
    根据专业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
    3、科研能力鉴定评分:满分30分。
    根据考生提供的科研成果和对考生科研能力及潜质的考查结果,给出科研能力级别分,考察考生的科学研究、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实力。
    4、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满分20分。
    根据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实际工作表现及特长与兴趣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考生的人文素养、合作精神和适应能力等。
四、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专业知识考查 + 科研能力鉴定 + 综合素质测评 = 复试总成绩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对于复试总成绩高于6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的各类考生,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0%+复试总成绩×50%
    2、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最终成绩、导师(组)意见等相关情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确定同一种类型的拟录取名单时,原则上一位导师名下只能招录一人,且相同专业(二级学科)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按最终成绩和考生科研实力择优录取。
3、拟录取考生可选择非定向或定向培养方式,选择非定向的考生须在9月9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陕西师范大学;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在6月3日前与本人工作单位、陕西师范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五份),逾期则视为非定向考生。选择定向的考生录取类别不得更改为非定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培养合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对在职人员(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比例的要求,我院2016年在职人员的录取名额控制在2名以内。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正式公布拟录取结果。
4、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1023”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确定。
    5、拟录取考生可选择我校医院进行体检,也可在校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果于5月24日前交(寄)至西北研究院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复试几点要求
    1、每个复试小组应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至少含3名博士生导师)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考查,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过程中,各复试小组要严格按学校要求,全面、充分地对考生进行测试、考查,保证复试时间,规范复试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复试录取原则,应安排专人做复试记录,记录内容应详细,须对复试过程录音和录像。
2、对于跨专业考生(未进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课程者),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生的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西北研究院办公室
2016年5月15日
附件: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简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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