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研究生厚德奖学金公开、公平、公正评选,激励我院研究生潜心科研,积极进取,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和研究生院厚德奖学金评选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评奖细则。
一、厚德奖学金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在校的相关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为成员组成。
二、厚德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按规定报到和注册,并取得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
4、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三、评选办法
1、各类研究生在申请厚德奖学金时享有相同资格,但按学校规定的比例分别按专业进行计算,确定各专业各等级奖学金名额。
2、各专业获奖人数以在学的非在职研究生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按四舍五入确定各等级奖学金名额;
3、研究生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交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研究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经常未经导师和研究院同意私自离校、不能按时完成导师(导师组)分配的学习和科研任务、课程学习(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有不合格(低于60分)、导师(导师组)认为未达到培养要求的研究生,降低所享受的奖学金等次或取消所享受的奖学金。
4、2013级硕士研究生厚德奖学金学费减免和生活补贴各等级比例和具体标准
学费减免等级和标准
等级 |
额度 |
比例 |
一等 |
学费全免 |
70% |
二等 |
学费减半 |
30% |
生活补贴等级和标准
类型 |
等级 |
享受比例 |
享受标准 |
学术型 |
特等 |
15% |
800元/月 |
一等 |
25% |
600元/月 |
二等 |
35% |
400元/月 |
其他 |
25% |
300元/月 |
五、时间安排
1、11月9日,研究院发布评奖通知,公布评选细则。
2、11月13日下午17:00前,研究生向院办提交申报材料。
3、11月18日,研究院组织评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11月20日-11月23日)。
4、11月24日,研究院将拟获奖人选及等级报研究生院。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