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研究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 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 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和研究生部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 下:
一、参选对象
全日制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3月4日
三、参选要求
1.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5年;
3. 优先考虑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
四、参选方式
个人申报,院部、研究中心审核推荐。
五、推荐名额
各院部、研究中心限推荐本科生1人,研究生1人。
六、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
(3)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纸质版以院部、研究中心为单位于3月4日前报送,本科生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研究生报送至研工部综合办公室。
附件: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