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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对紧盯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提出严格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校园风清气正育人环境,现就我校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履行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要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两节”通知,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陕西省纪委公开曝光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的典型案例通报,切实让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要对照自身进行检查,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吸取教训,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不当置身事外的观众,真正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采取有力措施,盯住本单位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内部食堂等关键环节,严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规矩,清正廉洁过节

(一)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八条禁令”:

1.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年货节礼等;

2.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4.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5.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6.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六条禁令”: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学校纪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四风”的典型问题将在全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029-85310682

监督举报邮箱:jubao@snnu.edu.cn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