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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研究院2021年秋季博士研究生预答辩细则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过程管理,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和《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规范说明》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将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2021年秋季学期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1.预答辩条件

1.1博士学位论文要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学位论文的完成要求至少两年的时间保障。

1.2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具体要求如下:

1.3中国史专业:2016级之前总分(≥15学分):公共必修课(5学分)、专业课及选修课(6学分)=专业课(4学分)+选修课(≥2学分)、开题报告(2学分);学术讲座(2学分);2017级总分(≥20学分):公共必修课(6学分)、专业必修课(6学分)、专业选修课(≥2学分)、公共选修课(2学分)、学术交流(2学分)、中期考核(1学分)、开题报告(1学分)

1.4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2016级之前总分(≥15学分)=公共必修课(5学分)+专业课(4学分)+选修课(≥2学分,含研究方向课程)+开题报告(2学分)+学术讲座(2学分);2017级总分(≥26学分):公共必修课(6学分)、专业必修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4学分)、公共选修课(2学分)、学术交流(2学分)、中期考核(1学分)、开题报告(1学分)

1.5在学期间申请过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由探索项目-博士类)的研究生,应先在相关部门办理结题手续,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工作。

1.6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应至少在预答辩前三个月提交导师审读,导师审读时应从论文选题的前沿性、论文的创新性以及博士生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等方面对博士研究生作出学术评价。导师初审通过后,方可组织预答辩。

2.预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组织预答辩

预答辩委员会由所在学院(系、所、中心)聘请3~5名本研究领域的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的专家组成。论文预答辩可由导师主持,以报告会的形式进行,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简表》。预答辩委员会应根据论文的实际水平、答辩情况等作出是否同意答辩或修改后参加答辩的决定,以及论文修改建议。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中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经预答辩认为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应重做或进行修改,半年后重新申请参加预答辩。

3.申请范围

计划于2021年12月毕业的本院博士研究生

4.预答辩时间及安排

2021年8月31日之前由相关导师自行组织完成,参加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需在2021年7月9日之前加入“2021年秋博士毕业群(QQ号731278712)”2021年9月1日之前向办公室提交纸质版“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简表”。

逾期未进行预答辩的学生不能参加2021年秋季学期毕业论文答辩。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21年7月2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