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管理,提高学位论文的质量,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规范说明》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1. 预答辩条件
1.1 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者,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具体要求如下:
1.1.1中国史(历史地理学)专业:总分(≥32学分):公共必修课(7学分);专业课及选修课(≥18学分)=专业课(10学分)+选修课(≥8学分);公共选修课(≥2学分);跨学科选修课(≥1学分);学术交流(2学分);开题报告(1学分);实践环节(1学分)
1.1.2理论经济学专业:总分(≥34学分):公共必修课(7学分);专业课及选修课(≥21学分)=专业课(14学分)+选修课(≥7学分);公共选修课(≥2学分);跨学科选修课(≥1学分);学术交流(2学分);开题报告(1学分);实践环节(1学分)
1.2在学期间申请过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等项目的研究生,应先在相关部门办理结题手续,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工作。
1.3 硕士学位论文初稿应至少在预答辩前两个星期提交导师审读,导师审读时应从论文选题的前沿性、论文的创新性以及硕士生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等方面对论文作出学术评价。导师初审通过后,方可组织预答辩。
2. 预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组织预答辩
预答辩委员会由3~5名教师组成。预答辩小组由研究院统一安排,分组情况请见附件。预答辩以报告会的形式进行,研究生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简表》,各小组学生联络人须将本组学生的预答辩简表和论文初稿于1月8日12:00前交至研究生秘书处,没有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硕士研究生须在一年后申请预答辩。预答辩委员会应根据论文的实际水平、答辩情况等做出是否同意答辩或修改后参加答辩的决定,以及论文修改建议。通过预答辩的硕士生应根据预答辩中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经预答辩认为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应重做或进行修改,2个月后重新申请参加预答辩。
3. 申请范围
计划于2024年7月毕业的本院硕士研究生
4. 预答辩时间及安排
4.1学生需将学位论文初稿在预答辩之前提交导师审读。
4.2学生须在2024年1月8日前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简表”,由各小组学生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交至研究生秘书处。
4.3预答辩时间与具体分组请见附件。
4.4导师须在2024年1月15日17:30前在简表上填写意见并交至研究生秘书处。
4.5本次预答辩未通过的学生须参加2024年春组织的二次预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逾期未进行预答辩或未通过预答辩的学生不得参加2024年春季学期毕业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