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2024年度高水平成果项目资助计划旨在调动我院教师科研积极性,推动我校学科建设内涵式发展,促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的建设和发展,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资助范围
1.研究方向应与基地主攻方向一致或相关;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发表的科研成果。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者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2.申报资助的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
3.申报对象面向院内外科研人员,申报者有无在研项目皆可申报,资助不限项。
二、资助额度与管理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2024年度高水平成果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一般项目。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
资助额度预算一次核定,经费分期分批下达。立项后拨付总金额的50%,成果出版发表后拨付项目剩余经费。
三、结项要求
1.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2024年度高水平成果资助项目研究周期时限一般为1年,可提前结项。结项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结项申请,且重大项目结项须提交1篇T1级及其以上的科研成果,一般项目结项须提交1篇T2级及其以上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认定按照我校相关认定办法执行)。经研究院审议通过,予以结项。因特殊情况未按时结项,需提前申请报备,经研究院审议,延缓时间不超过6个月。
2. 高水平成果署名第一单位须为“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四、工作安排
1.高水平成果项目申报一年2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拟申请该项目的请分别在2024年5月15日前或2024年9月2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研究院2024年度高水平成果项目申报书》和附件2汇总表发送xbyjy@snnu.edu.cn。
纸质版《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研究院2024年度高水平成果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请交至研究院办公室秘书。
2.按照工作要求,研究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评审,经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最终审议后,在研究院内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1.经费开支科目及报销规范,需按我校计划财务处、《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执行,且当年划拨经费,年底必须执行完毕,逾期不再补拨。
2.其他未尽事宜由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3.联 系 人:刘思聪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8752
邮箱地址:xbyjy@snnu.edu.cn
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