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高水平成果项目资助办法》(以下简称《资助管理办法》)及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的工作安排,开展2023-2024年高水平成果项目的考核与结项工作。请2023—2024两个年度中立项的各项目负责人对照《资助管理办法》,按期完成考核与结项相关工作,若未能按时结项的请提交一份个人延缓结项书面申请,需申请提前结项按照此次结项通知提交材料。结项所需材料包括结项书、结项成果、结项汇总表,电子版材料请与2025年5月22日前发送邮箱:xbyjy@snnu.edu.cn,纸质版材料(结项书、结项成果一式两份,本人签字)提交院办。
未尽事宜,请与院办联系。
联系人:洪海安
联系电话:85318752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