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5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切实做好全校毕业生离校的组织、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愉快离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2015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时间为6月25日(周四)、26日(周五)。
2.“离校查询与服务系统”的开放时间为6月22日(周一),届时毕业生使用信息门户用户名(学号)、密码登录http://leave.snnu.edu.cn查询相关离校手续办理情况。
3. 2015届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29日(周一)、30日(周二)。
二、部门职责
1. 学校办公室协调各部门,统筹安排毕业生离校工作。
2. 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业中心)负责毕业生派遣方案制订,报到证、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等证件办理,受理档案保留、改派申请等,代表就业领导小组处理相关事宜。
3. 党委学工部、研工部负责组织培训毕业班辅导员使用离校查询与服务系统,负责做好毕业教育、毕业生鉴定、优秀毕业生评定、毕业生贷款代偿、安排毕业生离校送站专车以及还款确认等工作。根据学校安排,做好毕业典礼相关工作。
4. 研究生院、教务处负责组织培训教学和科研秘书使用离校查询与服务系统,负责毕业生课程清考、毕业资格审定及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做好毕业证、学位证发放等工作。
5. 党委组织部、校团委负责办理毕业生党团关系的转移及归档工作。
6. 学生处、公安处共同负责毕业生旧货市场管理工作。公安处负责毕业生户口迁转、行李托运转寄的秩序维护工作,保证毕业生安全、有序离校。
7. 财务处负责毕业生学费及其它款项清理工作。
8. 档案馆负责办理毕业材料归档与档案寄送。
9. 图书馆负责办理毕业生图书资料清还、论文提交等工作。
10. 校医院负责毕业生毕业体检。
11. 后勤第一集团负责验收毕业生宿舍公用物品并收回宿舍钥匙。
12.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负责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介绍信、教师资格证、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等材料的发放工作。
13. 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保障“离校查询与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行以及系统的应用与培训工作。
三、相关说明
1.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负责登录“离校管理与服务系统”查验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情况,向办理完结的毕业生发放报到证,为相关毕业生发放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介绍信、教师资格证、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等材料。学院办公室负责最后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2.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要组织毕业生核对以上材料信息,发现有误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并修改。
3. 未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出国留学毕业生均按生源地签发报到证,并迁转户籍,原则上属师范教育类的按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签发,属非师范类按生源地人社部门签发。考取研究生不签发报到证,户籍迁转至录取单位。
4. 未就业且未申请档案保留的毕业生,档案转递至生源地教育或人事部门。考取研究生档案转寄录取单位。凡在改派期内需要办理改派的毕业生,可网上申请保留档案,时间限定为6月10日至20日。
5. 定向、委培毕业生一律派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该类毕业生不得申请改派。
6. 预征入伍的毕业生派回生源县(区)人社部门。
7. 已签约毕业生(包括人事代理)改派期限为两年,未签约(包括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出国留学)毕业生改派期限为三年,改派期限内只能申请一次改派。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改派按生源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8. 为了最大限度方便毕业生改派,今年毕业生改派继续采取网上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于离校三天后登陆就业网提交改派申请。详情可查阅《毕业生就业指南》。
四、工作要求
1.强化毕业生离校工作的责任意识。各单位要加强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按照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教育工作。相关单位通过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生动有效的思想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文明离校;要精心策划组织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活动,培养毕业生的爱校情感。
3.各毕业生培养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做好毕业生离校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各种 证件核对领取、清点登记、发放签字等工作;要了解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对毕业生离校期间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妥善解决。
附件:
1.毕业生就业方案制定及派遣日程安排.doc
2.毕业生离校须知.doc
3.毕业生档案转递与保留管理办法.doc
4.毕业生报到须知.doc
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