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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关于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意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和2017版培养方案,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 将硕士研究生预审读改为预答辩

为了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管理,提高学位论文的质量,研究院决定将硕士预审读改为预答辩。硕士研究生需在预答辩前两个星期将学位论文交由导师审核,导师根据学位论文的撰写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研究生预答辩。硕士研究生需在预答辩前一个星期(具体时间由研究生秘书通知)将预答辩简表和本人论文交至研究生秘处申请预答辩,没有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硕士研究生须在一年后申请预答辩。研究生须秘书根据申请预答辩硕士研究生的人数进行分组,每组至少有1名正高级教师担任评审委员。

二、 调整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时间

2017版培养方案将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时间调整到了第三学期,学生在第四学期和第五学期有足够的时间撰写学位论文。因此,将第一次预答辩的时间放在第五学期的12月中旬,这样既可以督促学生认真撰写论文,也可以为第六学期的就业和升学预留出时间。

三、 严格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制度

各预答辩小组评审委员根据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和答辩情况进行评价,不合格的研究生须在第六学期的3月上旬再次参加预答辩。通过第二次预答辩的研究生可以进入答辩环节,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后重新申请预答辩。

四、 作出此次调整的目的

目前,教育部对学位论文质量要求进一步提高,学校研究生院也在严格把关研究生的毕业条件。但事实上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却逐年下降。学位论文需要通过外审和抽检,若任何一个环节没有通过,即会影响研究生学位证和毕业证的获得,也会对指导教师造成重大影响。

之前的预审读放在3月上旬,从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到预审读工作结束,只有最多15天的时间,3月中下旬会立即进行论文查重和送审工作,时间非常紧张。这就造成了很多学位论文没有经过严格的修改就必须送外审。因此,将预审读变为预答辩,调整预答辩的时间和设置末位淘汰制既有利于研究生合理安排毕业事项,也有利于教师有更多的时间更充裕地指导学生修改论文,从而有利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