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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1年度一流学科建设经费预算的通知

根据《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为落实《陕西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规划(2014-2024年)》,促进学科可持续发展,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暂行)》,2021年度学科建设经费继续实施项目库管理。现将年度一流学科建设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1. 请各单位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合作交流等五类项目进行申报,分别编制预算并分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所有项目经费之和不得超过本年度下达的一流学科经费预算总额。

2. 由于目前下达经费额度为预算数,因此各单位需将各项目书内容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最终下达经费数以2021年学校实际下达经费数为准,若实际下达经费数少于预算数,则将直接删减排序在末位内容,不再另行预算评审。

3. 各单位各项目均需从严编制“三公经费”(或业务出国、业务用车、业务接待)、会议费、劳务费、差旅费预算,并填写《“三公经费”、会议费、劳务费预算申报表》(见附件3),相关支出事项应有充分的必要性、合理性。以上费用预算报经学科建设处审批后,严格执行,原则不予追加,项目内不可调整。

4. 凡有单价50万及以上设备预算的单位,还需提交《大型仪器设备购置方案》(见附件4),每个设备均需提交一份购置方案。

5. 8B+学科所在单位申报的项目中,必须有一项为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归在五大类项目中,不单独立项)请各单位充分挖掘,认真遴选,建议选取具有优势和特色的科研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并填写《2021年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培育标志性成果清单》(见附件5)。

6. 各单位经费预算要以本单位一流学科建设任务书为指导,本着积极稳妥、公开透明、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经费的执行率和执行效益。本年度经费项目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一般情况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范围。

7. 为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将对本年度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与下年度学科建设经费的分配直接挂钩,每年度未使用完的经费学校将统筹使用。

8.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情况,2021年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采取通讯评审形式开展,请各单位预算务必做到完整、具体、详实、科学可行。

9. 请于417前将《陕西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陕西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汇总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劳务费预算申报表》《大型仪器设备购置方案》及《2021年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培育标志性成果清单》电子版发送至211b@snnu.edu.cn 无需提交纸质版)。

联系人:林


话:85310441-8001


附件: 1. 项目申报书.rar

2. 陕西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汇总表.xlsx

      3.“三公经费”、会议费、劳务费预算申报表.xlsx

      4. 2021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方案提纲.docx

      5. 2021年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培育标志性成果清单.xlsx



                           学科建设处

2020年4月2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