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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特别支持项目;

2)重点项目;

3)一般项目。

二、申请人条件

1.教师申请(主持)人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有海外一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经历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2.特别支持项目和重点项目由各个学院推荐,其中特别支持项目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各文科学院、研究院、中心限推荐1项;重点项目每个文科单位推荐不超过2项;一般项目不限申报数量。

3.项目申请者同期限报1项。承担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且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其他事宜请参照《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修订)》(见附件)。

三、实施时间

一般不超过4年,逾期未能结项且无正当理由的,予以撤项处理。

四、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1份(单位签字、盖章)A4单面打印及配套电子版。社会科学处项目管理科将在201712日集中受理申报材料,进行格式审查,并组织统一排版。地点设于文学院文印室(长安校区文汇楼一层A107室,电话:85310429)。

未尽事宜请与社会科学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徐晓琳 史红庆

联系电话:85310345

电子邮箱:xiangmuke@sn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71215

《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重点项目)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特别支持项目)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推荐表

(一般项目)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通知公告